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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和评审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9-2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

省教育厅已下达我院2020-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,根据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我院正式启动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要求

1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2、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要成立系评审小组,依照《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负责本系申报学生的测评、推荐和审核,接受本系师生和上级组织的监督。

3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。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
4、各系要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和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。教育学生诚实守信,如实申报,如有弄虚作假、虚报信息的情况,学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,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,追回已发放的奖助款,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。

5、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系指定励志奖学金专门联系人,务必按时报送各项材料。各项申报材料须由系书记签名审核、加盖系公章,以系为单位在1013前统一报送学生资助中心。

二、评选名额、对象、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 

上级部门下达给我院2021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人数为413名,参加评选的对象为19级三年高职学生、20级三年高职学生、20级对接高职学生。根据各系、部参评学生人数,各系部励志奖学金名额如下:

给予护理系173个,医技系43个,检验系36个,药学系49个,助产系34个,临床系35个,口腔系40个,市卫校代培对接班3个推荐人选名额。

1、申请条件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 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2020-2021学年度无违纪行为; 
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4)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在2020-2021学年智育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中排名均列班级前30%;
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2、提交材料 

1)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表格随后由现教中心提供二维码供学生填写)

2)系汇总后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(一份纸质版,另发一份电子版。见附件1)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1、个人申报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各系提出申请,上报个人事迹材料,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具体要求后期下发)。

2、系初评。各系依据学生申报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,并根据学院下达指标确定初评名单,在系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每个班要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(附件2)

3、学院评审。学院评审依据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并结合系初评结果,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,并最终确定评审结果。最终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4、总结上报。公示无异议,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,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,汇总整理学校获奖学生信息及相关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

 

附件:1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
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

 

 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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